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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家“减肥糖果”店铺 冒用同一个已过期的保健食品批号

时间:2026-04-15 12:10:12 点击: 【字体:

据新京报4月14日报道,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调查发现,曾活跃于微商渠道的“减肥糖果”已大规模转战电商平台,以“压片糖果”身份宣传减肥功能。这些产品单粒成本低至0.015元,10粒装售价却高达58元至88元。多个店铺冒用同一已过期的保健食品批号,配料表首位为葡萄糖,专家明确表示无法实现减肥效果。

所谓“减肥糖果”多为粉色心形、花朵形等压片糖果。在电商平台上,商家标注“加强版减肥糖果”“一粒控食饱腹一整天”等字样,客服明确称产品“分解体内堆积脂肪进行燃脂瘦身”。但根据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》,压片糖果属于糖果制品,执行国家标准GB 17399。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分析配料表后指出,首位成分为葡萄糖,“能够提供能量,能量肯定不低,想要通过这样的产品减肥是不可能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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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平台10粒售价集中在58元至88元,而代工厂报价显示,无特殊要求的压片糖果每片仅0.015元,10片盒装(含内包装)成本约1.2元,5000盒起订。另一工厂同类产品报价0.6元/片。线下零售监测机构马上赢数据显示,压片糖果每百克均价波动较大,2025年超过60元,远超其他糖果品类。

多家店铺在产品宣传页展示“蓝帽子”保健食品标识,且共用同一批号。记者查询发现,“国食健注G20140679”对应产品为“中康牌左旋肉碱魔芋咀嚼片”,申请人为北京世纪中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,保健功能为“减肥”,但该批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3日,现已过期。而使用该批号的店铺实际销售产品为“植物纤维复合糖果”“植物果蔬压片糖果”,生产企业分别为河南康都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亳州神狐药业有限公司,与批号持有人无任何关联。北京世纪中康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“不清楚情况”。

多个店铺销售的压片糖果使用的“蓝帽子”标识和批号相同。.png多个店铺销售的压片糖果使用的“蓝帽子”标识和批号相同。

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师表示,非药品宣称减肥功能应注册为保健食品,冒用或盗用其他产品批准文号属于违法行为,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,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

黑猫投诉平台搜索“压片糖果”显示1270条信息,涉及质量问题、虚假宣传、普通食品当成“神药”等。部分店铺不提供产品包装图片和配料表,客服以“保密发货”“货在仓库”为由拒绝披露。阮光锋建议,消费者应认准“蓝帽子”标识和对应批号的可查询性,凡无法提供完整配料表或宣称“保密发货”的产品均需高度警惕。

来源:新京报

(编辑:意欢)